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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政士法第10條及第11條第2項規定辦理公告、通知及備查方式簡化作業之解釋令
發文單位:
臺中市政府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
府授地易字第1120385324號
內容:
地政士法第10條及第11條第2項規定辦理公告、
通知及備查方式簡化作業之解釋令,業經內政
部以112年12月27日台內地字第1120267593
號令發布,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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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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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內地字第11202675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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