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首頁 > 法令轉知
首頁 會員登入 網站地圖連絡我們分享至:
地政法令
財稅法令
農業法令
戶政法令
營建法令
相關法律
相關法令
裁判新訊
司法判解
法規草案
法令轉知
摘要: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所訂定之消費契約應不得對消費者有違反誠信原則及平等互惠原則事。
發文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發文日期: 112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 中市地價二字第1120047543號
內容:

主旨:轉知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所訂定之消費契約
            應不得對消費者有違反誠信原則及平等互惠
            原則事1案。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2年10月31日府授法消保
           字第1120313697號函辦理。
   二、隨文檢附上開原函1份。

 

附件檔案 臺中市政府112年10月31日府授法消保字第1120313697號函
返回目錄
活動場地租借 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區 增值稅試算機 電子謄本申請 地籍圖資查詢 稅務網路申報 送件進度查詢 實價登錄申報 交易實價查詢 法拍標的檢索 行政執行拍賣公告網 全國法規檢索 地政法規檢索 財稅法規檢索 法學資料檢索 監護輔助宣告 中市自治法規 臺中市都市計畫查詢 臺中市空間資訊查詢 臺中市數位地圖館 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權 不動產資訊平台 全國工商行政服務網 電子六法全書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會址:臺中市西屯區重慶路163-3號3F
TEL:04-2315-9298  FAX:04-2315-5277
Copyrig © 2012 社團法人臺中市直轄市地政士公會 All rights reserved.
瀏覽人數:1632380
網頁設計:大傳數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