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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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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房地合一稅2.0及常見問答 |
發文單位: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發文日期: |
110年7月21日 |
發文字號: |
中區國稅二字第1100006763號 |
內容: |
110年4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規定。
房地合一2.0七月一日上路!
新制稅率及持有期間調整
(!)注意!新制有幾點修改
❶2年以內及超過2年未逾5年,適用稅率調整
❷新增2種交易將視為房地交易需課房地合一稅
❸適用稅率35%、45%的持有期間延長
❹增設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上限=交易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前次移轉現值
❺推計費用率由5%調降為3%,並增訂上限金額為30萬元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即適用
輕鬆搞懂房地合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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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
房地合一稅2.0及常見問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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