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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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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因辦理戶籍登記事項致原住民身分之得喪變更,得於該申辦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同時辦理原住民身分登記,自102年9月30日實施 |
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2年7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台內戶字第1020250075號 |
內容: |
主 旨:新增得向異地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如公告事項,並自102年9月30日實施。 依 據:戶籍法第26條第1款。 公告事項: 一、因辦理戶籍登記事項致原住民身分之得喪變更,得於該申辦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同時辦理原住民身分登記。 二、本部101年10月19日台內戶字第1010280072號公告、102年2月5日台內戶字第1020096133號公告、102年3月27日台內戶字第1020130667號公告、102年4月9日台內戶字第1020143509號公告、102年5月3日台內戶字第1020172838號公告、102年6月11日台內戶字第1020215440號公告及102年6月11日台內戶字第1020218819號公告,自102年9月30日廢止。 三、本公告另刊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 部 長 李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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