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因本(102)年度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本局將於4月1日核算房屋稅竣工,自4月1日至6月30日房屋移轉
案件,請先完納本年度房屋稅後,再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 惠請轉知 貴會所屬會員,請 查照。